大西北网讯 日前,甘肃省食药监局通报了2013第四季度食品国家监督抽检结果,以及对抽检不合格的24户食品生产企业的15种30批次食品查处情况。
据了解,按照2013年第四季度食品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甘肃省共对小麦粉、糖果制品、茶叶、食品添加剂(明胶、卡拉胶)、葡萄酒及果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酱油、醋、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614户食品生产企业的20余个品种814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有24户企业的30批次食品产品不合格。分别为:饮料7户8批次,食用植物油2户2批次,肉制品2户2批次,酱油1户1批次,乳制品6户11批次,醋5户5批次,糕点1户1批次。
对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甘肃省食药监局迅速组织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控制措施,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24户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停产整顿。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要求企业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进行全面清理,防范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强了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及同类食品企业的跟踪抽检,对恢复生产的食品质量开展复查,复查后同种食品仍然被检出问题的,不得恢复生产同种食品,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对24户企业全部给予了最严厉的行政处罚。目前,经复查后产品检验合格的企业,已恢复生产,部分企业仍在停产整顿中。
下一步, 甘肃省食药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许可,严格监管,加大上市食品跟踪抽检力度,加强对问题产品企业日常监管,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产品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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