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五一”节日前夕,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民政部门严格落实“五一”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有关规定,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公款送礼、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直接关系人吃请和请吃,或其他高档消费。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送礼、公款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通讯联络畅通。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带头遵守规定和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四风”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重点查找民生资金使用、工作作风改进、吃喝风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内部管理,绝不允许执行廉政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敢抓敢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纪检部门加大排查力度,落实监督责任,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看“四风”问题有无彻底解决,看八小时内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及出勤情况,看“三公”经费及车辆、会议管理是否规范,看财务管理民主不民主、规范不规范。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确保清正廉洁过节。
各地民政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和发现、查处的违纪线索及时上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将适时进行情况通报。电话(传真):0931—879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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