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李晓林谈整改落实“回头看”
大西北网讯 规章制度、整改措施一箩筐,如何避免走过场?”“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省公安厅能否做到与时俱进,让群众满意?”……
公安厅进一步深化整改措施
近期,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推出的《转作风、看变化、说民生》大型电视系列访谈节目中,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李晓林走进甘肃电视台《百姓大家谈》栏目,对照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的整改措施进行“回头看”,脉络清晰、全面客观地畅谈省公安厅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李晓林介绍说,在查摆“四风”,整改问题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服务理念、意识不够强,表现在部分干部服务观念淡薄,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一些部门和单位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些基层单位出警不及时、处警不规范;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公安厅最早推出了便民利民八项措施。这些措施自出台以来,省公安厅通过积极努力,目前已基本落实。比如,甘O号牌取消后,人民群众明显感受到了警车和公务车辆上发生的变化;高速公路限速值提高和异地违章处罚系统的开通运行大大方便了群众;二代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办理比以往更加快捷便利。“服务群众、改进工作无止境!”李晓林说,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结合第二批公安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整改措施。
践行群众路线 整改永远在路上
在整改落实的过程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重收费、轻管理、轻服务的现象转变了没有,个别民警潜意识里的“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整改了没有?公安机关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好转了没有?面对一连串的问题,李晓林说:“客观地讲,这些现象与过去相比有了明显的转变。”
他表示,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人员,省公安厅的态度是正视问题不回避,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不含糊。同时,发挥好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系统的监督作用,尤其是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都采取“零容忍”态度。省公安厅还提出了“一案双查”措施,就是在追究违纪民警责任的同时,追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应该说公安机关面对工作人员违纪的查处态度是果断的,行动是快的,追究是从严到位的。“公安机关是纪律部队,有着严格的纪律约束,不管是谁,只要他触碰法律法规、警令条规,我们就严肃处理,决不袒护。”李晓林的回答铿锵有力。
对于老百姓最关心的交通执法管理工作,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承诺了六项措施。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已全部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巡回法庭,全面推行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2013年成功调解5069起,成功率达98.8%。今年,下达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8000万元。省公安厅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全省392处(段)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路段和测速点全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测速设备保持功能完好并每年进行检定;移动测速全部由交通警察操作,车载移动测速设备全部使用制式警车,并在测速路段设置警示标志。
“民警违纪了,谁来监督?怎么监督?”李晓林说,在公安机关内部,有督察、纪委等职能部门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安机关外部,还有社会监督,即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还开通了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
“公安机关在整改过程中要始终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也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整改永远在路上,公安机关还要创造更多的机会得到群众的监督,在监督中提升、巩固整改成果。”李晓林这样总结整改“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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