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考招生凸显三大变化
大西北网4月16日讯 记者许丽报道:4月15日,兰州市教育局公布2014年中考考试和招生方案。今年我市中考招生将在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步骤等三个方面做出调整。
兰州高中阶段招生计划34201人
据了解,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为34201人,城市四区初中毕业生数量为21735名城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21518人,占城市四区初中毕业生数的99%,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含各类特长班计划)13300人,占城市四区初中毕业生总数的61.19%,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8218人。
随迁子女条件允许可借考
据了解,今年可以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要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具有我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本市居住证,可以报考城市四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实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今年考试时间6月16日至19日。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考试科目方面,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67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5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科中今年开始停招高中
此外,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和天津南开中学教育合作交流协议,南开中学继续在兰州市招收品学兼优且具有创新精神的初中毕业生40人。
按照自愿原则,考生可填报天津南开中学志愿,参加我市中考。市教育局将根据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遴选推荐前120名参加由南开中学组织的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前40名。被录取的学生在学籍管理、教育教学资源、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享有与天津市普通高中生相同的权利、义务,高中毕业后可直接参加天津市高考。每学年学费12000元(不含住宿费)。
从2014年起,兰州新区舟曲中学面向甘南、兰州西北中学面向甘南和临夏每年对口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招生计划纳入全市总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报名和考试,一校一线,单独录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科学院中学今年开始高中停招。(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news)
三大变化
变化一:
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50%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兰州市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由去年的40%提高到50%,兰州二十七中和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30%。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初中三年在籍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初中入校时不得是择校生;必须填报对口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市教育局副局长南战军表示,这项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历经数年后实现了高中招生政策撬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如果考生在初中入校时选择了薄弱中学,那么进入优质高中的机率更大。
变化二:
自主招生线下50分调整为60分
今年,市教育局对各校自主招生政策也作出调整,科目Ⅰ的成绩由原来的线下50分放宽到线下60分。南战军表示,各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独立高中10%、其他学校5%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
各学校具体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审批后方可实施。专业测试或面试须于4月30日前组织完成。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备案,并上传至“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
变化三:
设4个批次11个志愿
填报志愿是中考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今年我市中考录取普通高中设置4个批次11个志愿,比2013年增加了4个志愿。增加的志愿分别是:提前批次志愿1个,择校志愿1个,自主志愿1个,补录志愿1个;职业高中设2个志愿。共计13个志愿。考生在考前一次性完成除征集志愿以外的所有志愿的填报。
普通高中的四个批次分别指:提前批次(各类特色班)、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二十七中和兰州四中)、第二批次(市级示范性中学和一般中学)、第三批次(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设单独批次招生,共计2个志愿,以学校自主录取为主。其中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并报教育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