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假冒侵权者将“处处受限”

时间:2014-04-15 20:4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童微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4月15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的《2014年度甘肃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明确,要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使假冒侵权者因信用不良“处处受限”。对“四品一械”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打、严办,严重违法的纳入“黑名单”予以公布。
 
  《要点》明确,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严厉查处基层涉药单位违法经营使用药品。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和减肥、辅助降血糖、抗疲劳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村等为重点区域,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以乡(镇)、村及城乡结合部药品经营企业、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严厉查处基层购入、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追溯假药来源、追查生产销售窝点,依法加大对基层经营、使用假药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以互联网制售假药为重点对象,以治疗肿瘤、慢性疾病等的药物为重点品种,加强网上网下违法信息排查、分析、确证,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并加大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违法行为,联合通信等部门严厉查处违法网站。还要严厉打击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以植入、贴敷、热磁光理疗类等为重点产品,以小医院、个体诊所、美容院等为重点环节,利用现场突查以及广告监测和网络巡查等多种手段,重点打击虚假注册、虚假宣传、非法制售及使用无证产品等违法行为,严查非法制售医疗器械“黑窝点”。
 
  《要点》明确,按照“统一监测,分级处理”的部署要求,加强广告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的严重违法广告,一律移送工商机关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产品,加大曝光、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和暂停销售等措施,对屡教不改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加大对违法广告主体的惩处力度。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春节期间肃北食品药品安全实现零事故
  • 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企业”“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初评名单
  •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 甘肃省食品药品企业违法行为将处罚到人
  • 甘肃修订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单笔奖励最高达50万元
  • 七里河区召开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