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5日讯,近日,平凉市全面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试点工作,以破解目前大医院超负荷运转,基层小医院冷冷清清的诊疗格局。同时,平凉市还将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实现“医生流动服务,病人本地就医”的目标。
平凉市最近印发《平凉市新农合部分住院病种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确定从今年3月起,在全市试点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方案》规定了分级诊疗试点在实施中实行“病种、费用限额、补偿原则”的“三统一”,即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150种试点病种,全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全市统一的费用限额标准,在补偿原则上执行统一的补偿规定。
对纳入分级诊疗试点范围的病种,《方案》规定新农合在费用限额标准内实行定额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并向参合患者提供即时结报服务。患者实际发生费用若未达到定额标准,新农合资金将按照定额标准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参合患者只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交纳自付部分费用;患者实际发生的费用若超出定额标准,超出部分全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新农合资金按照定额标准拨付补偿金,参合患者按照定额标准交纳自付部分费用。《方案》同时规定,各县(区)新农合管理机构要按一定比例定期向各医疗机构预拨分级诊疗补偿周转金,每月结算,多退少补,年底决算。为配合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要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首诊分级负责制等,并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制度,推行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医院帮扶协作关系,使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享受到上级医疗机构同等水平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生流动服务,病人本地就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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