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鼓励、尊重学校组织春游的自主权,同时,对于学生春游,包括教育、交通、气象、园林、卫生、旅游等部门应主动上门,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4月10日下午,海南省文昌市一辆满载小学生去春游的客车发生侧翻事故。这次春游活动由一所民办小学欣才学校组织,500多名学生参加。据记者调查,春游活动没有报批、学校没做安全预案、有的家长对100多公里的春游路线也不知情,最终因大巴车行驶速度快酿成事故,造成8人死亡、32人受伤。
一次本应快乐的春游,最终以悲剧收场,令人惋惜心痛。事故发生后,海南省教育厅10日晚紧急下发通知,再次强调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而其他地方的教育部门,同样作出类似的表态。那么,严格审批能否保障学生春游的安全?
实际上,出于安全的担忧,教育部门对于学校组织春游的严格审批,往往变成了“不批”——在许多地方,学校多年不组织春游已成常态,有的地方即使审批,也只限制在就近的景点,孩子“年年春天来这里”不仅易感到厌烦,与大自然的距离也依然遥远。
可见,审批固然可能带来安全,但许多时候,这样的安全,是以牺牲学生权利为代价的。而且,审批制度往往强调学校的义务,单方面要求学校做好安全预案,这就给学校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可问题是,单单靠学校本身,能做出多有效的安全预案?学校既不能对司机资质进行审查,也无能力评估车辆安全状况,既不能预测春游期间的天气,也不能详细了解景区及沿路的情况,所能做得实在有限。
所以,安全春游,我们亟须换一个思路,应从严格审批转变为完善服务。也就是说,应当鼓励、尊重学校组织春游的自主权,同时,对于学生春游,包括教育、交通、气象、园林、卫生、旅游等部门应主动上门,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具体而言,一所学校组织学生春游,只需向教育部门通报即可,教育部门收到通报后,将此信息传递给各个相关部门。接下来,气象部门应针对春游的时间、地点,做出精确的天气预报,给学校做参考;旅游部门对组织承接春游活动的旅行社进行资质审查,并督促旅行社与学校共同协商,完善安全防范;交通部门应主动对学生用车进行安全检查,对驾驶员资质进行审核,并在沿路做好安全保障;卫生部门应根据学校春游路线,帮助学校与附近医疗机构提前进行联系,做好急救准备;园林部门应安排相关景区与学校、旅行社协商,让孩子进入景区后能得到无微不至的服务。
春游发生事故,是公众所不愿意看到的,但公众更不愿看到的,是事故之后,教育部门和学校因噎废食,对本就萧条的学校春游活动,进行更严格的限制,让孩子彻底沦为温室的花朵。呼朋结伴,亲近自然,释放天性,这是孩子人生中重要的成长体验,只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做好孩子坚实的后盾,尽责尽力,安全春游并非不能实现。(社论)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