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4月13日下午,兰州市政府召开“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调查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据会议通报,根据环保专家现场初步分析判断,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
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原因初步查明
从2014年4月11日下午3时开始,在兰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市安监、环保、建设、公安等部门、市检察院、西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有关专家对威立雅水务集团4号、3号自流沟水体苯超标原因进行了初步调查取证。调查工作从查找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原因入手,采取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外围挖探相结合的方法开展。
初步查明了导致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原因:调查组采取开挖探坑的方法,查找到了导致水体笨超标的方位。从4月11日下午3时开始,在原兰化公司250万吨/年炼油装置(现芳烃装置西罐区 )对面区域、即威立雅水务公司自流沟两侧开挖了12个探坑,从坑内发现大量含油污水(累计抽排 含油污水约800吨)。
4月12日,又扩大开挖区域,开挖了14个探坑(其中橡胶厂内3个、橡胶厂北墙外由南向北10个、西沙黄河桥边1个),对坑内含油污水进行了采样。
地下含油污水的形成三大原因
根据通报,调查组对周边地下水体中含油污水来源的初步判断,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初步判定,自流沟周边地下含油污水的形成原因:
一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R205A#渣油罐(该址原为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250万吨/年炼油装置,该装置建于1982年,2003年停用, 2006年拆除。拆除后,在原址建成现有的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罐区设计分别储存馏份油、轻油、渣油)曾于1987年12月28日8时50分发生物理爆破事故,罐体破裂造成90立方渣油泄出,其中有34吨渣油跑料未能回收,渗入地下。
二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泵B—113出口总管曾于2002年4月3日发生开裂着火,泄漏的渣油(具体数量当时未统计)及救火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消防污水渗入地下。
三、兰石化现有生产装置及罐区运行情况:
1、根据对兰石化化肥厂、乙烯厂、橡胶厂、石油化工厂的生产装置和污水系统排查,其化肥厂苯胺生产装置、合成氨、尿素装置和硝酸装置于2013年下半年起陆续停产至今;丙烯酸、乙烯、芳烃装置及污水预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未发现物料及产品泄漏现象;生产区域内雨排井、化污系统水封井未发现物料泄漏现象,消防井内发现有少量飘油。
2、根据对兰石化石油化工厂西罐区排查, 40万吨/年芳烃装置西罐区共有10座储罐,其中有3座储罐(2座400m3甲苯罐,1座5000m3轻柴油罐)自2012年起停用至今,有7座储罐分别储存有轻柴油、石脑油、加氢汽油。该罐区均为常温、常压储罐,均设有远传液位计、呼吸阀、阻火器、排污阀、渗漏观察孔等安全附件。厂区内除化污管线埋地外,物料输送管线均架空敷设,地面均硬化为混凝土地坪,目测部分地坪有沉降迹象,但罐区及管线运行未见异常。
下一步调查几大工作重点
下一步,调查组将对从开挖探坑中提取的含油废水组份进行化验,进一步从技术层面核实地下含油污水与自流沟内苯超标水体的关联性。
同时,对4号、3号自流沟内的具体泄漏点位进行实地勘查核实。对造成局部自来水笨超标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关于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省环境监测站、省疾控中心4月13日1时以来对安宁区每隔两小时所取的8个批次水样的监测结果,安宁区自来水苯指标范围在7.86微克/升至1.12微克/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征求专家意见,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从4月13日17时开始,对安宁区解除应急措施,停止应急拉运送水和瓶装水、罐装水的免费发放,市民可以放心安全饮用。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