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纪委下发“五一”前后落实作风纪律规定通知
节日期间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大西北网4月1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4月10日,省纪委下发关于“五一”前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和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部门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驰而不息抓党风的主体责任,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析查找“五一”前后本地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五一”前后执纪监督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曝光查处的典型问题。畅通媒体监督举报渠道,支持群众举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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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一律公开通报
大西北网4月11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省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我监督。
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对所在部门、单位、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签订《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已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绝不姑息,绝不护短;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纪委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查办结果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纪委,省纪委将按照《通知》要求上报中央纪委,有关案件均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曝光内容包括违纪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等。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