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与邻居发生争吵,又想到丈夫因妨碍公务被治安拘留等,甘谷县一女子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怒,在自家房屋内放了一把火。于是,私愤没有发泄,却烧了自家的财物,而且,她自己也触犯了法律。
据了解,3月29日8时许,甘谷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接到报警称,甘谷县六峰镇蒋坪村发生火灾,要求处警。接警后,该队民警与消防大队消防官兵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随后,处警队员又联合六峰派出所、刑侦技术室展开了事故调查。
经调查,火灾发生当日,六峰镇蒋坪村村民,现年58岁的妇女王某因与邻居发生吵架,丈夫因阻碍公务被治安拘留等事由,心生怨恨,为泄私愤将自己家中厨房、客厅点燃。大火将厨房及院内草堆和客厅沙发烧毁,烧毁财物价值共计5000元以上。作案后,王某某潜逃。
3月31日晚,经一中队侦查人员密集追踪将王某抓捕归案。虽然,王某一开始闭口不言,进行软抵抗,但经过办案民警耐心细致的审讯后,王某终于交代了其为泄私愤从而点火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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