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省卫计委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及传染病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要加大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同时建立与教育、食药监等部门的协查机制,落实托幼机构保健管理相关措施。
我省将对托幼机构进行卫生隐患排查,重点落实三项工作,包括:托幼机构重点保健工作。对在园儿童服药记录、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健康教育等工作,各地要建立起常态管理机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托幼机构日常保健管理工作。对幼儿生活安排、膳食管理、健康体检的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托幼机构保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切实防止托幼机构传染病突发事件爆发流行。
同时,各地要督促指导托幼机构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管理工作预案,明确报告流程,加强晨检和因病缺课追查、排查及传染病登记工作,加强新生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补种等管理工作。加强托幼机构饮用水检测,重点要加强自备水源(农村深井水)的卫生管理和监测,要对每一所自备水源托幼机构的水质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合格后方可供师生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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