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昨日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以来,交警部门的“电子警察”共抓拍违反交通高峰限行规定的外地来兰小型、微型客车12515辆。对这些车辆驾驶人,将处以罚款 200元,记3分。交警部门提醒外地小型、微型客车驾驶人,来兰3日内不受限制,3日后每天的三个高峰时段,禁止在主城区通行。
去年5月23日,兰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规定核载不足9人的非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来兰3日内不受限制;3日后每天的三个高峰时段,即早晨7:30—9:00、中午11:00—12:30、下午17:00—19:30,禁止在主城区通行。高峰限行范围包括:东岗立交桥以西,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以东,黄河以南(含区间内各跨河桥梁)范围内(含上述路段,南山路、晏家坪北路、武威路除外),以及北滨河路(雁滩大桥至七里河大桥)。对违反规定的外地车辆,由非现场执法系统实施抓拍。外地来兰货车不受此限制,仍按货运车辆限行规定执行。
这项规定实施后,大部分外地小型、微型客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限行规定,但仍有部分外地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共抓拍12515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交警提示,外地车驾驶人驾车出门,请合理规划出行时间、路线,来兰3日后高峰时间切勿在主城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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