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昨日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白银路派出所获悉,该所在目前开展的“社会治安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连续破获2起盗窃案件和1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
3月18日13时50分许,白银路派出所接到受害人郭某报案,称其当日13时许,发现停放于城关区庆阳路某宾馆门前人行道的汽车内3部手机和一箱泸州老窖白酒被盗,车门、车窗完好。就在民警对该案开展调查工作时,当晚19时50分,另一名受害人王某又到派出所报案,称其于18时50分将宝马轿车停放在城关区甘南路一酒吧门前,返回后发现车内一件“乔顿”牌西服(价值4000余元)和2000元现金等财物被盗。
接报两起案件后,该所领导迅速召集民警进行案情研判,同时派人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录像,结果发现两起车内物品被盗案系同一嫌疑人所为。由于办案民警通过视频资料成功抓取了嫌疑人的衣着和面部特征,所以,民警一方面利用视频监控追踪嫌疑人行动轨迹;一方面在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停车场所蹲点守候。3月22日11时许,办案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再次出现在该宾馆门口停车场。遂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岳某当场抓获。经带回所内讯问,该岳交待了两起盗窃车内财物的作案过程。当日17时,办案民警根据审讯嫌疑人岳某获悉的线索,在广武门建设银行门口,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收益案的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男,40岁,本市永登县人)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涉案手机2部。经就地突审,该魏交代了3月18日14时许,在城关区秦安路,以120元低价向岳某收购3部被盗手机的犯罪事实。
记者从白银路派出所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岳某今年45岁,有盗窃犯罪前科,无正当职业,此前的两起案件都是其提前守在该路边停车场,等到车主停车后悄悄靠近目标车辆,在车主下车边走便用遥控器锁车时,抢先拉开一扇门,使其没有完全上锁,等车主走远后进行盗窃,最后将盗窃的赃物低价变卖进行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岳某、魏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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