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分类改革目的不是“有福同享”

时间:2014-03-27 09:58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新一期《中国经济周刊》发表题为《深圳公务员分类改革:退休人员大比例享受“副处”待遇》的文章。2006年8月,深圳市委正式启动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试点改革,将警察划分为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三个职组,开始试行分类管理。改革前,由于只有行政职务一条通道,70%公务员只能在正科以下职务退休。改革后实施凭年功和业绩“小步快走”的职业发展通道,90%以上公务员的薪酬待遇都有望在退休前达到相当于副调研员的水平。(3月25日《中国经济周刊》)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笔者也特别想工资和福利待遇高些,日子过得滋润些。但是,公务员涨工资改革也好,分类管理改革也罢,不能脱离一些基本的事实和前提,包括劳动付出和回报要成正比,工资和福利待遇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还要与一般性居民收入水平保持平衡和同步增长幅度,不能因为公务员手头紧、哭穷、叫苦,就顶不住压力,毫无原则的涨工资,或者以改革之名曲线涨工资。

  事实上,尽管工资和福利待遇套行政级别已经成为基层公务员工资福利上涨的最大制约瓶颈,与基层公务员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有些不匹配,在公务员群体内部已经成为很不合理、也不公平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改革解决,使基层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使基层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实现稳步增长,保证基层公务员基本的生活需要,体现公务员群体内部的公平,激励基层公务员,但是,公务员改革的目的不是实现公务员“有福同享”的“大一同”格局。

  所以,虽然对改革包括公务员工资、级别和管理等要支持和鼓励,但是,公务员改革的目的不能只是简单的朝着解决基层公务员工资和福利待遇低的方向跑步前进,忽视公务员队伍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公务员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打破公务员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工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旧格局,清除积弊,倒逼公务员敬业、诚信、热情服务群众,扭转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当公务员工资不受行政级别限制自然上涨时,如何防止人浮于事和“一杯清茶、一台电脑玩到下班”的公务员照样享受副处级待遇问题,是公务员工资和管理改革不能回避的“硬任务”。显然,如果公务员一天到晚上网玩游戏、聊天,而工资还能稳步上涨,直至退休时享受副处级工资和福利待遇,但公务员服务态度还那么差,那么这样的公务员改革,本质就是把自己当成社会优越阶层,天生要享受优厚待遇。这种改革的本意是权力自肥,离群众也越来越远。(王捷)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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