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9日讯,榆中小伙张进军连续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汽车,然后抵押借款用于自己挥霍。3月18日,其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在兰州中院受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指控,2011年1月15日至2013年6月15日,张进军先后从兰州宝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兰州大拇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兰州顺庆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公司租赁汽车27辆,抵押借款424万余元挥霍。案发后,涉案的27辆车除1辆外,全部被追回。
庭审时,张进军辩称自己只是将车辆借给朋友,而后向朋友借款,而对频繁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其称“朋友说没车用,我租来车他们用”。据庭审反映,张进军租赁汽车从一开始的每个月三四辆到后期的六七辆,有部分车辆安装的GPS系统被拆除。抵押借款除小部分用于购买一台装载机外,其余全部被其挥霍。“我知道我要坐牢,我什么都知道。”庭审结束时,张进军如是说。
公诉机关认为,张进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与他人签订汽车租赁合同骗取车辆27台,价值共计424.2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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