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创建1000所快乐校园 教会学生掌握终身受益运动技能
时间:2014-03-18 08:3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许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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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北网3月18日讯 从今年开始,我省将每年创建200所“快乐校园”,并通过5年时间,在全省创建1000所“快乐校园示范校”,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校音体美整体上层次、上水平,树立具有甘肃地域特色的教育品牌。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打造具有甘肃地域特色的教育品牌,从2014年起将启动实施甘肃省“快乐校园”创建工作。
“快乐校园”是指通过加强现有学校音体美教育,教会学生掌握一两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教会学生使用一两种乐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等,使学校办学氛围、教学过程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而实现学校对学生生命个体本真的关怀与呵护。从2014年开始,每年将在全省中小学校中创建200所,通过5年时间,在全省创建1000所“快乐校园示范校”,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校音体美整体上层次、上水平,树立具有甘肃地域特色的教育品牌。
据了解,“快乐校园”创建工作按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把质量,控制总量;条块结合,逐级创建;衔接项目、联动推进。创建工作由省上结合全省中小学音体美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州)、县(市、区)分年度制定创建计划,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创建和评审过程要控制总量,滚动发展,确保优中选优。对于“快乐校园”在农村和城市不同地域间的比例,要按照省情、市(州)情、县(市、区)情和发展需求来确定,比例结构要协调和合理;创建纵向实行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责任制,各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同步推进;横向设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专家组,指导面上展开,点上突破,校际互动,稳步推进;同时,还要与推进“探索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相结合,以“一校一品”相结合,关注类别,突出特色,强化融合,以项目促创建,以创建带项目,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为切实加强对甘肃省“快乐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将建立校长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主要责任人、音体美教师和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快乐校园”创建和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坚持“科学布局、好中选优、突出重点、优胜劣汰”的要求,在确定申报学校时,既要选择工作基础好、创建热情高的学校,也要鼓励在领导重视、条件具备、特色明显、业绩突出的学校开展创建。为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在省上制定《评估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教育厅要求,对已命名的“快乐校园示范校”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每三年抽查复核一次。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称号。已命名的“快乐校园示范校”,如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开音体美课程的;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和艺术社团活动时间的;对学校体育艺术场馆设施不进行维修,造成不能使用或将体育艺术场馆挪作他用的;学生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现象将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称号。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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