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环保查你没商量 不定时不打招呼

时间:2014-03-06 08:5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田玥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3月6日讯,3月1日至4月5日,省环保厅将对全省14个市州及甘肃矿区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3月5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该厅决定成立5个巡查组赴5个区域开展巡查。
  
  主要检查六个方面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燃煤发电(包括企业自备电厂)、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等大气排污企业及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各相关部门落实面源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情况等;废水排放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涉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染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运行情况;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
  
  企业超标排放严重一律停产、限产
  
  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一律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对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一律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建设,进行限期整改,并给予高限处罚;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无证排污、超标排污和偷排偷放的企业,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和超标排放严重的企业要实行驻厂监察,一律依法停产、限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提请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政府和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不能依法履职尽责,工作严重失职甚至渎职的,一律通报批评,依法提请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关闭拒不整改和严重违法违规企业
  

  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推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督促整改;对企业偷排偷放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必须从重处罚;对拒不按要求整改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甚至提请政府关闭。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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