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2月19日讯 鼓励全民创业,安宁微企将获重点扶持。昨日,记者获悉,凡资金达到15万元,并带动5人以上(含5人)的微小企业,可申请政府给予的5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扶持对象为安宁区内从事加工制造等的微小企业。
依据“安宁区鼓励全民创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细则”,从2013年起,全区每年扶持微型企业户数不低于市工信委下达的年度计划,带动就业不少于300人。微企在实际投资达到15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市、区比例为6:4。其中:市级财政补助3万元,区级财政补助2万元。在安宁区内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文化旅游、居民服务、农产品产销加工、特色食品生产、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生产型、实体型、生产性服务业微型企业均为重点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的微型企业,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微企除享受国家和省、市对微型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所有税收中市级及以下地方留成部分总额进行等额奖励。累计对单个微型企业税收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20万元的银行贷款或担保支持。免收涉及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本市户籍人员或来兰州取得居住证并居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员;具有创业能力;初次创办企业;创办的企业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5万元;申请人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者出资额的50%;带动5人(含创业者本人)以上本市户籍的人员就业。就业人员应优先安排具有安宁区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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