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至2510元/年

时间:2014-01-08 09:41来源:兰州晨报 作者:田玥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月8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1月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该厅决定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将深入乡镇、村组和供养机构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省政府已确定从今年1月起,将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2000元/年提高到2510元/年,市、县两级配套不低于600元/年,并提前发放今年第一季度供养资金,确保春节期间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
  
  据了解,去年11月网络上报道了河南省息县农村五保工作存在“指标化”、“死一个顶一个”等问题,息县五保事件很快成为社会聚焦热点。经民政部实地调查了解,媒体报道的两名五保对象垫付丧葬费和个别村干部私自收费、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属实。根据民政部要求,省民政厅决定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将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和供养机构,对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进行筛查,掌握应保尽保情况;调查了解供养对象实际生活水平,掌握按标施保情况;全面检查操作管理,掌握政策落实情况。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限期予以改正。对应保未保和未按标施保的,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确保其实际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对在政策执行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落实供养资金,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已提前下达了2014年农村五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各地要按照省政府2013年第23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将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2000元/年提高到2510元/年,市、县两级配套不低于600元/年,从2014年1月起实施”的要求,提前发放今年第一季度供养资金,确保春节期间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
  
  我省将提前发放一季度农村五保供养金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张云)针对媒体反映的五保供养工作存在的“应保未保”以及不按标施保等问题,省民政厅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25日,在辖区内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同步严查弄虚作假。据悉,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已提前下达今年农村五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各地将提前发放今年第一季度供养资金,确保春节期间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
  
  据悉,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已提前下达了今年农村五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各地要按照省政府2013年第23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将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2000元/年提高到2510元/,市、县两级配套不低于600元/年,从2014年1月起实施”的要求,提前发放今年第一季度供养资金,确保春节期间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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