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7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建筑企业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12.7万元,农民工无奈通过“中国·甘肃”门户网站向刘伟平省长反映,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接案后进行督办落实,经平凉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调查情况属实后进行了调处。1月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施工单位先垫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10万元,2013年12月25日已发放给每位农民工,剩余2.7万元工资待该工程建设单位变更增项完成结算后,支付给农民工。
2013年12月2日,网友通过“中国·甘肃”门户网站向刘伟平省长反映:本人一行13人于2012年在甘肃平凉高速公路施救车库工地干活,工程结束至今还欠十几万元的工资。我们从2012年开始找当地劳动局、建设局、地区建设局建管处、质监站、执法局等部门,结果都说不归他们管。我们也曾实名向甘肃省建设厅、交通厅领导信箱里留了言,最终也是石沉大海,希望您能管管这事。
12月12日,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收悉“留言转办通知单”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劳动保障监察局督办落实,按规定,将该案移送并要求平凉市人社局督办。经平凉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调查,网民投诉情况属实,高速公路泾川收费站施救车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施工单位是甘肃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承包人何某拖欠李某等13名工人工资与保证金共14.7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2.7万元,质量保证金2万元。发生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为,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已将该项目主体工程款88.3万元支付给项目负责人何某,何某将应支付给李某等13人的14.7万元挪用到该项目的变更增项中,由于建设单位对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没有完成审核验收,变更增加项目的工程款没有支付到位,导致工资拖欠。经甘肃万隆公司、何某和李某三方达成协议,由甘肃万隆公司先垫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10万元,2013年12月25日已由平凉市人社局监督发放(汇寄)给每位农民工,剩余2.7万元待该工程建设单位变更增项完成结算后,由何某直接支付给李某等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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