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备案单位一律不予审批退休
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范特殊工种退休管理,兰州市下发《关于对企业特殊工种及从事特殊工种职工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依照《通知》,2014年1月开始,兰州市将对企业特殊工种及从事特殊工种职工实行备案制度。凡申请特殊工种退休的各参保单位,没有进行备案的,各县区人社局、市社保局一律不予接收审核退休材料,兰州市人社局一律不予审批退休。
《通知》要求,凡设有特殊工种的行业和有关单位,须将涉及本单位《特殊工种名录》、《企业职工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兰州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处备案,兰州市级参保单位要一并抄送市社保局,县区级参保单位要抄送县区人社局。此次备案后,各有关单位每年要将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报送养老失业保险处备案。
登记备案工作从2014年1月份开始,实行先备案、后审批,边备案、边审批工作流程,直至备案完毕。各县区、有关单位接须认真做好企业职工调查摸底工作,做好特殊工种及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备案工作。从2014年1月份开始,凡申请特殊工种退休的各参保单位,没有进行备案的,各县区人社局、市社保局一律不予接收审核退休材料,兰州市人社局一律不予审批退休。有特殊情况未备案的,可及时报告兰州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处。
兰州市要求,各县区、有关单位须充分认识做好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核、审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退职的危害性。《通知》未涉及到的关于提前退休的相关事宜,单位及个人可咨询兰州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处。
(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news)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