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今后,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即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市州政府及其食品监管部门接到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分别向省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政府报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必须立即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预案》将我省按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级。
《预案》明确,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市州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行政区域的。
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符合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我省及周边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超出事发地处置能力水平的;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同时,市州政府及其食品监管部门接到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分别向省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政府报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响应启动机构可终止响应:食品安全事故患者全部得到救治,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