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今起实施

时间:2014-01-01 10:1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烟民们这九类场所就别掏烟了
   


 


 
  大西北网讯我国西部地区首个禁烟、控烟的地方性法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14年1月1日实施。就此,兰州市戒烟启动仪式于昨日在东方红广场举行。据悉,兰州市目前已建立起了专职控烟机构,一场控烟总动员正在全市展开。
  
  自2010年8月着手起草历经近3年时间,《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今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实施后,控制吸烟场所将分为9类禁止吸烟场所和3类限制吸烟场所;在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非吸烟室或者非划定吸烟区吸烟的且不听劝阻又拒不改正的,将最高被罚200元,《条例》特别强调,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烟草制品销售者最高罚5000元。
  
  9类禁止吸烟场所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福利院、养老院、疗养院的室内、外区域;托幼机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及其他供未成年人教育或者活动的室内、外区域;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区域和室外教学区域;除以上三项规定以外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室内区域;金融、邮政、通讯等企业的室内营业场所和书店、商场(店)、超市等各类购物场所的室内区域;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陈列馆、展览馆、科技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棋牌娱乐、老年活动等公共场馆室内区域;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电瓶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轮渡船、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售票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条例明确指出,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兰州市副市长戈银生在当日的启动仪式上表示,在控烟活动中,兰州市的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与生活中,起到率先垂范,带动的作用。据悉,中医药在戒烟方面有较好的效果,想要戒烟者,可在心理充分放松的情况下辅助中医药进行治疗,可调节烟草带来的机体损伤,副作用小,戒烟效果很好。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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