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期,在多地报道疑因接种乙肝疫苗导致婴儿不明原因死亡事件后,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日前与省食药监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食药监局和国家卫计委关于暂停使用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公司生产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的通知》要求,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和疫苗接种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核查深圳康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在我省的销售和使用情况。
经查,自2011年6月以来,我省采购的国家免疫规划接种一类乙肝疫苗均为大连汉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乙型肝炎疫苗。全省各预防接种单位现有自行采购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二类乙肝疫苗共计4031支,各地各单位已按照省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停止使用并进行登记封存。
相关链接:国务院《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即国家免疫规划类疫苗,是指政府统一采购,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接种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二类疫苗费用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承担,疫苗由接种单位自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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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