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9“贪官” 套取征地补偿款217万

时间:2013-12-25 11:4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 樊丽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2月2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一条高速公路的投建,却让公路项目途经的武威市古浪县裴家营镇政府深陷贪腐漩涡。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时任裴家营镇党委书记的曾继诗、镇长王大宏等9人,套取征地补偿资金217万余元,用于弥补镇政府经费不足。11月28日,武威市民勤县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曾继诗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王大宏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余7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不同的刑罚。
  
  2011年,国家决定投资建设营盘水(甘宁界)至双塔(武威)高速公路项目,该项目需征用古浪县裴家营镇部分村社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古浪县政府与裴家营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征地拆迁统征包干协议,协议金额为3384万余元,确定由裴家营镇人民政府负责完成建设用地征收和地面附着物的拆迁工作。至2011年7月22日,古浪县国土资源局已将裴家营镇征地拆迁统征包干协议资金全部拨付完毕。具体征地过程中,时任裴家营镇党委书记的曾继诗、镇长王大宏商议决定,违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套取征地补偿资金,用于弥补镇政府经费不足。王大宏安排被告人周学武、刘晖云、甘峰山、周登海等人具体负责实施。后刘晖云、周学武、甘峰山以古浪县裴家营镇村民张爱林、张延武、姜胜德、王磊等20人名义虚列征地补偿款予以套取。自2011年6月30日起陆续套取营双高速公路项目征地补偿款217万余元,存入周登海和甘峰山保管的小金库,用于支付镇政府开支。
  
  武威市民勤县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曾继诗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王大宏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刘晖云等4人因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被处以有期徒刑十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不等的刑罚;其余3人因犯贪污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不等的刑罚。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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