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就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接受媒体采访称,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历程来看,这一新型户籍制度蓝图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更高考量。回头看,如果没有这些年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没有城镇化工业化的成就,以及整个社会对于户籍管理、社会治理观念的革新,就没有今天户籍改革的成效;往前看,要实现新的户籍制度改革蓝图,不只是变换一个户籍、更换一个身份那么简单,实际上对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区域平衡及城镇化质量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体现在资源配置上,就是不能再沿袭过去那种方式。过去,各种资源向城市倾斜,客观造成了城乡面貌的巨大差别,而在城市之间,又过多地把资源向大中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倾斜,造成城市之间在资源配置上的不平衡。现在许多人口愿意落户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重要原因就在于这里享有更多的便利,人们用“脚”做出了选择。显然,要实现城乡统一、科学高效的“新户籍”,需要我们更加自觉地对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均衡配置,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平等享受公共财政阳光,获得均衡的发展机遇。
体现在城镇化过程中,要求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把人的城镇化、人的市民化落实好。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安排。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承载能力有限,而众多小城市和建制镇与大量农业人口相距不远,无论生活习惯还是心理习俗都有“故土难离”的亲近性,是许多“乡下人”的理想居住地。
在现实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形成了两种现象——有的小城市令许多人心向往之;有的却少人问津,形成“空城”。细究这种现象,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地方脱离实际“造城”,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或者破坏生态、千城一面,这样的城镇化方向不对、路子不对,很难“引得凤凰来”。现在要全面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而且“进城不进城,群众说了算”,这就对每个地方提出了现实考量,如果继续走粗放式、圈地式的城镇化路子,很可能地圈了、楼建了,但形不成市、聚不拢人。
体现在社会治理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就要求真正创新人口管理,做到人口流动到哪里,服务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同时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面、保障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现实国情,“新户籍”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会不会对这些城市的用工市场尤其是家政用工等带来影响,需要未雨绸缪、研判应对。此外,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的社保负担如何对接转移、如何均衡负担等,也需要认真探索,找到切实解决办法。公安部表示,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显然,这需要多部门、多区域合作协作才能解决。
这种更高要求还体现在产业结构、城市布局、城市建设、观念更新等许多方面,需要从实际出发开展创造性工作,真正让新型户籍制度成为经济社会进步和谐的手段。(瞿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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