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法院的帮助 农民工讨回23万元工资

时间:2013-12-16 09:27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刘磊 韩生国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2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8月29日,本报报道了包工头康发珍包揽工程后,对方拖欠工程款迟迟不支付,万般无奈之下他爬上中山桥要跳桥一事。12月12日,康发珍和他的工人讨回了23万多元的欠款。
  
  工程结束款项未结
  
  康发珍告诉记者:“2012年6月9日,我和安宁堡街道桃林社区居委会达文胜主任口头约定,由我承包桃林村社区施家湾1.58公里的道路硬化工程。当时约定,我负责带工人干活,工程完工验收审计后,利润由我、达文胜和另外一人均分。出于信任,当时我也没有和桃林村社区签订任何协议。之后,我带着85名农民工进工地施工,当年8月28日完工。前期的工程款都是我垫付的,工程结束后我实在没有钱给工人发工资,就找到临洮县信用社贷款,还借高利贷给工人发了工资。这期间,桃林村社区给我支付了部分工程款,我立即给农民工付了工资,但还有一大部分工程款拖欠着。当年7月,施工过程中,桃林村社区又将施家湾至元帅园一段约200米的水渠维修工程交给我,资金也是我垫付的。当年9月1日,桃林社区又让我垫付资金给社区做配电室、泵房、垃圾台、彩门等工程。今年3月3日至22日,在社区的安排下,我承包了伊顺园门口一段塌方路段的重修工程。工程结束后,我陆续为85名农民工中的46名付了工资,给39名农民工写下了未结工资的欠条。”
  
  法院帮忙讨回工资
  
  记者了解到,2012年12月底,康发珍多次向桃林村社区催要欠款,负责人达文胜以财政局未打款或没有施工合同为由屡屡拒付。他还拿出了社区和武山洛门振兴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这就等于宣告康发珍白白垫付了工程款,还欠了农民工血汗钱。由于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康发珍的私家车也被高利贷主扣留。多次讨要被欠工程款未果后,康发珍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今年8月28日,康发珍无奈爬上了中山桥准备轻生,后来在民警的劝说下才走下铁桥。几个月来,他又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反映。鉴于此纠纷比较复杂,省信访局和市劳动监察大队建议立即起诉。11月29日,康发珍接到安宁区法院的电话后才知道,他已经被38名农民联名起诉了。
  
  据了解,接到起诉后,安宁区法院高度重视此案,办案庭长及法官们尽心尽力协调解决农民工的工资。经过12天的努力,终于成功讨回农民工工资236064元,并于12月12日下午发放给农民工。
  
  送上锦旗表示谢意
  
  记者在现场看到,法官们逐个登记,然后按照工作量给农民工一一核对发工资。拿到工资的陈大哥最高兴,他被拖欠的工资也最多,当天共领到了58000元。他高兴地数着钱,激动地说:“一年多了,今天领到工资特别高兴,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
  
  安宁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魏淑萍告诉记者:“我们非常重视农民工讨薪问题,接到案件后就立案调查了。38名农民工的工资很重要,到年底了,更是一刻也不能耽误,查证落实后,我们帮农民工追回了工资。”
  
  38名农民工的工资逐一发完后,已经是晚上8时了,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们脸上挂满了笑容。农民工代表向安宁区法院立案庭赠送了一面写有“农民工的贴心人”的锦旗,表达他们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康发珍此时也稍微有些安慰,虽然桃林村社区欠自己的工程款还没有讨回,但工人们的工资总算拿到了。他告诉记者:“我相信法院,只要农民工们的工资要回来了,我相信我的工程款也能够要回来的。”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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