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11日讯 据本网记者孙雅彬报道:兰州市政府近日下发《兰州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兰州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措施,以及各级政府对资金的分担机制。《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2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管理办法》明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饮水、取暖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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