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共甘肃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通过)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甘肃省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结合甘肃实际,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决定》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1)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发展之道,更是欠发达地区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转型跨越的必由之路;既是破解发展中面临难题、成功应对来自各方面风险挑战的关键一招,更是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努力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力源泉。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每深入一步,经济社会发展就前进一步。我省作为一个老工业基地和欠发达地区,能有今天繁荣发展的局面,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改革,推进未来科学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
(2)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协调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到二○二○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3)学习领会《决定》精神,一定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刻理解和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深刻理解和把握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要求贯穿始终;深刻理解和把握“六个紧紧围绕”的战略部署,协同推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4)全面深化我省各项改革,必须扣紧甘肃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突出激发市场活力导向,突出推动转型升级导向,突出扩大对外开放导向,突出利民富民惠民导向,突出持续优化生态导向,努力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上取得突破,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上取得突破,在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在建设创新型甘肃上取得突破,在强化金融服务上取得突破,在完善发展成果考评体系上取得突破。
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广泛性、深刻性前所未有,推进的敏感程度、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不断增强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勇气,坚定矢志不移、敢打必胜的决心,拿出勇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勇气和胆略,打好全面深化改革这场硬仗;一定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冲破一切旧的思想障碍,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奋力夺取后发赶超、转型跨越新胜利;一定要坚持从大局出发,摆脱部门利益束缚,打破地区门户界限,真正做到向前展望、超前思维、提前谋局,提出符合甘肃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要求的改革举措。
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5)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必须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6)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所有制优势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支持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吸收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完善我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支持省内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引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科技进步。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
(7)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市场化为导向,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进经营管理方式,加快推进产权多元化,引进关联战略投资者。实现省直部门与所办企业脱钩。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董事会建设,加快实施外派董事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创新企业经营者选拔机制。完善外派监事和财务总监制度,强化监事会监督。
充分发挥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不同功能。以交通、水务、住房保障为重点,培育壮大公益性企业。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重点,深化国有资本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滞后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不合理规定,全面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和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坚持“非禁即入”,因势利导,主动作为,鼓励、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域。大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投资、政策和舆论环境。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工商联、各类商会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三、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体系建设。
(9)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推行工商注册便利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制度。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
改进和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形成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制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条例,纠正各类带有垄断或地方保护色彩的优惠政策行为。编制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省的征信系统。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10)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规范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等方面的政府定价行为,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监管。积极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积极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和地方局域电网建设,推进工业企业阶梯电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城市水价改革,推行阶梯水价,探索大型灌区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推行城市居民阶梯气价。加强成本监审和价格认证,完善价格调整听证、公示和价格监督制度,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1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跟踪和监督公益性土地的划拨使用情况。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12)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各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股权投资机构到我省设立机构、开办业务。进一步深化与中央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民间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农户信用担保和联户担保体系。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的监管和防控机制。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进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扩大自然灾害保险范围。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贫困人口、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规范操作,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1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励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整合中央在甘和省属各类科技创新规划和资源,打破条块分割和体制机制壁垒。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联合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把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任务,加快培育形成市场导向、企业主体、金融配套、政府服务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落实促进技术转移和交易的优惠政策,加快培育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制定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
加大事关全省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创新的支持力度。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县与企业共投共享机制,构建面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公共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加快兰白科技创新实验区建设。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14)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全省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综合运用财政、金融、产业和价格等政策手段,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明确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完善各级政府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民生导向,不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落实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省各级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各部门信息共享。
(15)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是抓好“接、放、管”,接好中央下放的审批事项,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管起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规范流程、提高效率,面向社会公开。由市县和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管理权限。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项目,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机构购买。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步伐。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16)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评价,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制化。加快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质监、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按照完善制度、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要求,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7)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审核预算的重点进一步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规模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和省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市县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资金,创新投入机制,加大“3341”项目工程建设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清理、整合、规范交叉重复、方向类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市县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将相对固定安排、属于市县事务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18)完善税收制度。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配合中央推进增值税改革,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环节、税率。落实国家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资源税等改革部署,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工作。
(19)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逐步理顺省与市县事权关系,按照事权划分承担和分担相应支出责任。省级通过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市县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省级承担一部分市县事权支出责任。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兼顾公平和效率,调动市县积极性,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财政体制。
六、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20)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创新提升全膜双垄沟播等旱作农业技术,发展高效节水农业。
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大力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兴办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及农畜产品加工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21)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加快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草原、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及其土地上的农业设施登记确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制定农村空置宅基地退出补偿办法。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22)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改革农业补贴制度,新增补贴向粮食、牛羊产业大县及专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倾斜。探索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提高保费补贴和赔付标准。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大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3)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甘肃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为核心,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编制实施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创新城市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设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有序推进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改市。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允许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易地搬迁、生态移民、游牧民定居条件的农牧民,用国家补助资金自愿在城镇购房定居。
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适当控制兰州市区人口规模。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机制,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24)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推进双联行动与扶贫攻坚的深度融合。统筹抓好六盘山区、秦巴山区、藏区三大片区和“插花型”县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改进省内外对口帮扶工作方式,健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开发格局。建立贫困人口收入持续增加和贫困乡村基础条件持续改善的长效机制。健全贫困人口识别、动态管理和贫困统计监测制度。扶贫产业发展资金原则上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建立扶贫开发精确瞄准、定点扶持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等有效做法。创新扶贫资金合理分配、有效监管和扶贫绩效科学考核机制。
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经济领域和人文领域开放相结合、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合作新格局,探索走出一条西部内陆省份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路子。
(25)放宽投资准入。依据国家内外资法律法规发展外向型经济。推进全省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的外资准入。允许省内各类企业、个人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允许以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类投资。
(26)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格局。注重营造全面开放的良好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突出向东向西“两个方向”,既要向东开放也要向西开放。发挥甘肃区位优势,鼓励有实力并有产业优势的各类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贸易合作,开发利用境外资源,扩大我省的经济影响力。创新完善节会举办机制,提高节会质量和效益,打造更多品牌节会。鼓励各地更多采用开放思维、改革办法、市场机制,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加快和规范各类园区和开发区建设,充分发挥园区集聚产业、集约发展、集成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兰州新区以构建自主能动的市场主体、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精简高效的行政体制、科学有效的调控机制、公平普惠的保障体系和完备规范的法治环境为重点目标,在人才引进、户籍管理、金融服务、项目运作等方面大胆探索,吸收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高定位严要求,将其建设成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27)积极争取设立自由贸易区。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以兰州新区为基础,积极争取设立自由贸易区。
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快兰州西北综合性交通枢纽和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建设,开通兰新欧客货班列,加大与中亚、西亚和欧洲贸易往来。加快省内口岸通关和敦煌、嘉峪关航空口岸开放。加强我省与沿边沿海口岸的合作。在兰州等地建设“无水港”,实行“属地申报、口岸放行”等便利通关模式。
八、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28)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和法规执行跟踪机制,及时清理和废止相关法规,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探索建立人大听取审议行政执法案件和司法案件总体情况报告制度。完善人大代表推荐提名产生机制和代表履职保障机制,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有序扩大公民参与立法途径,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探索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方式的创新。
(29)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制定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意见。
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省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协商计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完善民主党派省级委员会直接向省委提出建议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推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形式,有序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实效。完善政协委员联络制度。支持政协委员通过“助推双联行动”等形式发挥自身优势。
(30)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建立制度化的民意反映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健全居民、村民民主监督机制和村民自治等制度,扩大院落(楼宇、门栋)自治、业主自治等民主形式,完善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证、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九、推进法治甘肃建设
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1)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决追究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公民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落实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咨询专家制度。制定我省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3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并明晰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减少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农资打假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明确职权范围,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公开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文职人员、服务保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33)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和集中管辖,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和职业保障制度。
(34)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完善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查究违纪违法人员为主的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地方各级法院职责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建设司法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加强对法律适用、程序规定和裁判活动的解释说明,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优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退出机制,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推行人民调解诉前司法确认制度。
(35)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在执法司法中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制定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36)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和政府决策机制,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检查。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开展市州、县区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
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扩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试点范围,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37)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建立案件线索抽查制度,加强对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加强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制定派驻机构设置和加强统一管理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的意见,创新市县两级派驻机构管理方式,探索有利于发挥监督实效的派驻机构设置模式。
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把发现问题、用好成果、形成震慑作为巡视监督的主要任务,不断改进巡视方式,实现对市县、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制定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制度实施细则。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工作。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38)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集中整治文风会风、检查评比过多、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效能风暴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对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约谈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禁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严禁违规配备公车,严禁违规配备秘书,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问题。探索实行官邸制,完善交流干部周转房制度。
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十一、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大省建设。
(39)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完善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全省网络信息内容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增强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构建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新媒体“三位一体”的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互联网从业人员管理。重视新型媒介运用和管理,有效规范传播秩序。
(40)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政策规定,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提供政策保障,推动文化资源在更大范围内流动。推进大景区建设,加快文化、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以劳动密集型文化产业发展为突破口,加快“文化集市”建设。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探索国有文化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培育上市文化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允许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参股、控股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允许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文化产业领域。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加快发展。
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现代文化商贸流通体系、文化电子商务平台和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加快发展人才、技术、版权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相结合。落实有关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加强版权保护。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实施文化品牌战略,推出更多文化精品。
(41)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有效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以“乡村舞台”和“社区舞台”为抓手,建设村镇、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实现公益目标。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
鼓励社会资本依法自办、控股、参股、冠名、捐助公共文化事业。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42)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发挥兰州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搭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增强中华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加大内外宣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对外宣传水平。培育外向型文化市场主体,积极引进境内外大型、优势文化企业,引进有利于文化发展的人才、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加强对文化产品和市场的引导与管理。切实维护文化安全。
(43)加强华夏文明的传承与创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继承弘扬和创新发展相统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原则,推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的有机协调、相互促进、融合发展。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平台,统筹全省文化资源和各类生产要素,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强顶层规划设计,加快丝绸之路文化带、兰州都市圈文化产业区、河西走廊文化生态区和陇东南文化历史区建设。开展全省文化资源普查和分类分级评估工作,发挥学术平台作用,完善工作机制,为传承与创新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十二、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4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课程内容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改进美育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建立以县为主、县和乡镇(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职业教育与企业对接的立体化模式,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探索中高职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探索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制度。优化高校学科设置,面向社会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实施高等院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大学生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探索本科阶段通识教育新模式。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把特殊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和评价体系。推进继续教育与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加快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完善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适用人才培养。
推进各类学校管办评分离,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资源配置、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进入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推动民办教育发展。
(45)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目标责任管理、督促检查,完善工作考核办法。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就业服务的新机制。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建立健全就业失业信息统计和失业预警制度,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完善失业预测预警监测通报制度,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加强和完善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在企业推行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进村进社区等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拓展公益性岗位,着力解决好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46)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约束力,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建立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津贴合理增长机制。
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科学确定企业高管人员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合理的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共享机制。完善和严格执行慈善捐款减免税制度。
(47)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国家对个人创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土地政策,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制定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使用、退出等机制。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面向特殊人群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和医疗卫生融合发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注重残疾预防,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社团机构和爱心人士参与发展儿童福利事业。
(4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康复医疗、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县以上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协作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稳步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强化群众就近就医机制,建立村镇、社区医生和辖区居民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各地整合医疗卫生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合理降低药品费用。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加快陇药产业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十三、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加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甘肃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49)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推广兰州等地“民情流水线”、“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等新型管理服务模式。
(50)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制定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办法。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有序承接和履行政府转移职能,逐步扩大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事项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实现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51)创新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群众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反映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正当行政行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52)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探索建立安全评估的关口准入机制,综合施策,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破坏安全发展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落实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落实灾前预防措施,增强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十四、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53)坚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研究制定全省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办法,对省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调查摸底登记,并对其归属进行清晰界定,明确相应权责及监管主体。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制定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建立地下水和地表水统一管理制度。健全我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全面落实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制度。
(54)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积极争取和推进甘肃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坚持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研究制定国土空间管理条例,完善造林绿化、湿地保护、防沙治沙等专项规划,形成科学系统的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按照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要求,制定甘肃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
编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规划,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55)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建立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制度。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的休养生息。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积极建立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的确权和交易制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积极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循环经济产业链、骨干企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大循环经济支撑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解决资源、环境矛盾,走出一条资源型省份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56)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所有污染物排放严格监管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进环境监测和执法独立,实施“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机制。大力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严格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排污企业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防治大气污染法规,加大兰州等大中城市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坚持富民与强军的统一,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
(57)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深化国防教育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完善平时征用和战时动员法规制度,优化后备力量规模、结构、布局,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落实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任务,健全民兵预备役服务保障融入地方社会服务保障制度,强化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措施,全面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健全有效帮助部队解决战备训练、基地建设等方面问题的制度,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为部队完成多样化任务创造良好条件,促进部队信息化、现代化建设。
(58)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民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基础设施合建共用,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和法规建设,促进地方与部队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建立完善依托地方院校培养军事人才的政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军事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强化对国防科技的支撑保障能力。鼓励和引导优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入军品领域,参与军品的科研、生产和维修,为铸造强军“利器”提供物质技术支撑。拓展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域,减轻军队“办社会”负担,为军队提供更多更优的社会化保障和服务。
(59)完善“双拥”共建制度。创新“双拥”活动方式方法和途径,完善政策拥军、智力拥军、项目拥军等长效机制,健全深入开展群众性拥军活动制度,深化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推动军民共建兰州新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推行“河西千里双拥走廊”创建、“双向服务奉献”、军队参与双联行动等有效方式,提高“双拥”活动实效。建立健全高效灵敏的抢险救灾、维稳处突军地联合指挥机制和经费物资保障办法。健全完善扶贫开发、参建援建协调机制。完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托入学、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解决好部队官兵后顾之忧,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和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鱼水关系。
十六、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60)强化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规划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改革意识,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的能力。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深化改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引领作用。
(61)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改进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和女干部培养选拔。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在基层艰苦岗位培养锻炼制度。注重在艰苦乡村、民族地区、困难企业、基层社区、扶贫开发一线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推行省市党政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制度。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坚持干部“逢提必下”规定。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破除“官本位”观念,探索与任期制相结合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制定省管干部任免规程和省管干部考察办法,健全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
大力加强人才工作。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引进人才项目扶持、财税金融扶持、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安置、子女入学等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行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留住用好现有人才。探索建立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广泛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来我省干事创业。
(62)强化考核评价的引导作用。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民生改善、社会就业、结构升级、扶贫开发、生态保护等指标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加强对重大改革推进情况的督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建立考核评价反馈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制度。对违反科学发展要求、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群众利益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63)强化人民群众改革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一起推进改革。鼓励各地、各单位和群众大胆探索,共同抓好重大改革试点。营造宽容改革失误、勇于创新突破的良好改革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决定》精神和本《意见》的要求,善于把自觉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要正确推进改革,坚持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准确推进改革,认真执行中央要求,不要事情还没弄明白就盲目推进。要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要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宕,该试点的不要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要协调推进改革,注重改革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把握全局,力争最大综合效益。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谱写我省改革开放的新篇章,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为实现到二○二○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原文链接:http://gsr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3/12/06/0147975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