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拿“高配”当作干部激励手段

时间:2013-11-29 14:49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练洪洋 点击: 载入中...
  中共中央日前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纲要》规定,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规范干部职务名称,严禁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和干部职级待遇,防止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俗话说,多大的头戴多大的帽子。如果“头”小“帽”大,难免不伦不类,“干部高配”就是这样子。正常状态下,县委书记就是正处级,而现在不少地方县委书记头上已戴上“厅局级”高帽。有些部门“干部高配”到什么程度,某省农业厅厅长曾在去年的全国两会分组讨论时自曝:该省农业厅有19个副厅级以上干部,其中7个是正厅级。
  
  干部高配,违反权、责、利一致的原则。干部高配之后,其行使的职权和承担的职责并没有发生变化,但其所获得的利益却只为级别的提升而增加,以致出现权责不对等,违背基本行政伦理。干部高配,助长独断专行的“家长作风”。个别“一把手”高配之后,腰杆更硬,说话更冲,可能更加独断。干部高配,要配的不仅是一顶“高帽”,工资、津贴、车子、住房、医疗、出差、接待、秘书等等一系列待遇都往高一个档次上配,行政成本也就随之水涨船高,公众负担更重。
  
  官员的配备事关公共利益,从来就不是小事,应该依法依规,遵循定制,而不能随意。于2002年7月9日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三条也明文规定:“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由是观之,干部高配显然属于违规操作。令人叹息的是,许多地方还把干部高配当作一种激励手段“创新”,说什么为基层官员破解“天花板困局”。
  
  干部高配,原因何在?部分原因出乎不甚合理的薪酬与福利制度。现行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构成体系中,级别的权重最大。也就是说,一位有20年“处龄”的处级干部与一位新晋处长其工资与福利待遇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一位官员的晋升通道被封死的话,政治待遇自不待言,工资与福利待遇也将原地踏步,不会有很大的提高。是故,就地提拔的高配,有时只是为了解决官员的政治与物质待遇。倘若公务员的薪酬与福利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相对降低级别的权重,更多体现官员的能力、实绩与贡献,必然有助于改变官员通过追求级别来提高待遇的现状。
  
  部分原因出乎“能上不能下”、干部职务终身制,就像踏进一条滚滚向前的电动扶梯,只能往前走,往上升,不能停在原地(当然,只要不犯错误也不会后退),而残酷的现实永远是职数少、官员多。当“能上不能下”成为官员潜意识乃至潜规则,一些久不能上者不免心灰意冷,或怨天尤人,或跑官买官。于是,高配就成为安抚、激励官员的奖品。“能上不能下”解决起来比较复杂,事关公务员任用体制,牵一发而动全身。终究还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公务员“铁饭碗”不可能永远端下去,只要“铁饭碗”不在了,疏通了官员的“出口”,相信干部高配也将成为历史。
  
  原文标题:不能拿“高配”当作干部激励手段
  
  原文链接:http://news.ifeng.com/opinion/society/detail_2013_11/29/31664584_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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