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邮寄一款手机,没想到对方一直未收到,经与快递公司联系未找到。无奈之下,消费者向城关工商分局盐场工商所投诉。
“在接到该起投诉后,我们专门安排执法人员经行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的情况下,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经协商最终达成调解意向,并签署调解协议。”盐场工商所负责人表示,根据调解,该快递公司同意退还消费者2000元保价金,快递费210元,合计2210元,同时,商家还向该消费者发来致歉函表示歉意,该消费者表示满意。
盐场工商所负责人介绍,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填写快递运单前,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保险服务。”当出现纠纷时,“企业与用户之间没有对赔偿事宜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
因此,该负责建议消费者,寄递贵重物品时,最好主动办理保价手续,一旦物品丢失、损毁,可以按照物品的实际损失赔偿,否则只能赔偿几倍运费。 (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n/hebei/)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