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大学生企官严守“五不”纪律
大西北网讯 昨日,七里河区非公企业工委制定出台《七里河区非公有制企业大学生企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大学生企官的监督和管理,培养大学生企官队伍建设。这是兰州市首个专门针对大学生企官制定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试行)》从大学生企官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工作纪律、考核奖惩等方面做详细的规定,明晰了大学生企官的到岗制度、报告制度、例会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等,提出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作应当遵守“五不”纪律即不低价购买企业商品、不借在企业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企业宴请和馈赠、不在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办法提出,大学生企官是指根据《甘肃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过统一考试选拔,受省、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非公企业工委)委派,到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
办法规定,大学生企官的具体职责包括主动开展以帮助扶持企业发展、帮助推进企业党建、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两帮一促”活动。“两帮一促”即:帮助扶持企业发展,帮助推进企业党建,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向企业主和广大党员、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制定工作规划,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结合企业特点,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创建“双强六好” 党组织。双强:发展强、党建强;六好: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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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