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月起,兰州废止机动车“移动证”:将推行临牌核发,违者将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大西北网11月2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自12月1日起,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再签发“移动证”。这是兰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继10月31日在全市首批开通29家4S店远程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落实便民服务的举措。
推行、普及品牌汽车经销商远程核发临时行驶号牌,是车管所推进车驾管社会管理创新的便民新举措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4S店远程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工作,不仅规范了车辆号牌使用,便捷了广大购车人,树立了品牌企业形象,也有效推动提升了车管服务效能。目前,兰州市已有52家品牌汽车4S店开通了远程核发临时号牌业务。
2013年11月30日以前,车管所将全面完成品牌汽车经销商启用远程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系统,未发放和已发放未签发的“移动证”将收回销毁。12月7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得继续使用“移动证”。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继续使用“移动证”的,将一律予以收缴,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目前,支队车管所已积极主动做好“移动证”废止前后的相关宣传告知和对应措施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与此同时,从12月1日起,对于尚未启用“临牌系统”的品牌汽车经销商所售新车需上路行驶的,按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要求,向所在地公安车管部门申请临牌。
原文链接:http://gansu.gscn.com.cn/system/2013/11/22/010516589.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