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省卫生厅联合省教育厅下发《托幼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指导方案》,提出在2015年底前全省所有托幼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
卫生厅表示,托幼机构是儿童集体生活场所,卫生保健工作涉及儿童营养、膳食管理、疾病防控、伤害预防等多项内容。中医药在儿童卫生保健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和优势,在托幼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对集体儿童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全面提高儿童身心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在托幼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的内容包括,运用中医四诊合参方法对托幼机构儿童健康状态进行辨识,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中医治未病服务;提供儿童饮食调养、起居活动等指导,传授足三里、涌泉等常用穴位按揉、腹部推拿、捏脊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对各年龄段儿童常见疾病或潜在因素有针对性的提供中医干预方案;对提供的中医治未病服务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中。
为了保证中医保健服务的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将负责督促托幼机构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托幼机构卫生室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资质,并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定托幼机构所在辖区中医药服务能力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承担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托幼机构要严格按照原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配备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在内的卫生保健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选派具有执业资格和丰富经验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定期到托幼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要求做好健康档案运行记录,并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幼儿家长开展常见中医适宜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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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