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车主可申请补贴金
大西北网11月20日讯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兰州市开始审核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车辆。据了解,2012年,全市符合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的车辆有441辆,包括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重型载货车等。 目前,兰州市已经开始发放去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资金。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近日发布的《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显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凡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2013年,国家取消了对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的车辆报废更新补贴,车主注册地在兰州市范围内的重型载货车的报废补贴,需要到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审核确认后,于次年发放补贴资金。(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news/lzsq/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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