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高速交警第一支队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11.5”和省公安厅交管局“11.8”会议精神,有效预防恶劣天气情况下重特大交通事故及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该支队制定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冰雪雾天气多发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据高速交警第一支队负责人介绍:首先,支队要求各大队对辖区易积雪、易结冰、事故多发、拥堵易发以及桥梁、坡道等重要节点进行一次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对新开通路段要逐一踏查,严查隐患,制定处置预案。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发布预警;对恶劣天气预警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进行评估,确定应急响应级别,通过各种途径搜集路况信息,切实做到早准备、早预警。其次,积极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提前在桥梁、弯道、陡坡等易积雪、易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储备盐、沙、草垫、防滑链、融雪剂等应急物资,对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运转正常。协调沿线加油站储备高标号柴油,满足重型货车需求。各大队巡逻车全部配备勘查器材、救援设施和标志标牌,对可能出现车辆长时间滞留的,会同民政、医疗等部门,做好向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药品和及时救治受伤群众的准备。建立融冰除雪的人员、装备、车辆、物资档案,详细登记可调用融雪剂(或盐)现存数量及存放地点、铲雪车、融雪剂抛洒车、吹雪车及值班人员数量。
另外,根据恶劣天气的影响程度,提前采取关闭沿线站口、分流绕行、服务区管控、主线站控制流量等措施,控制车辆驶入恶劣天气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时,采取“远程诱导、多点分流、主线容留、间隔放行、警车带道”等多种交通组织方式,打破区域、部门界限,实行联勤联动。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勘查、快速清撤,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发生。要坚决防止大型货车在路面长时间滞留,施工路段要加强巡逻,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防护,督导施工单位专人负责维护。清障施救单位的大吨位吊车、铲车、叉车等装备应部署在服务区或事故易发点段等重点位置,制式小型清障车实施不间断巡查,及时清理故障车,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期间,支队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支队领导分包路段,对恶劣天气准备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漏洞,迅速整改。支队组织工作组对各大队准备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对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对在恶劣天气应对过程中执行命令不坚决、推诿扯皮、欺上瞒下、管控不力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或者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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