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部政府规章明年元旦起施行
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建筑可委托管理
大西北网11月6日讯 今年10月11日,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甘肃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甘肃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四部政府规章,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 吴永隆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甘肃省出台“四部政府规章”情况新闻发布会,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张卫功介绍有关情况。我省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实行统一管理。
我省组建46个政府专职消防队
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46个、专职消防队员700余人;单位专职消防队51个,队员1800余人,已成为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但是,专职消防队伍在管理、人员待遇、运行保障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队伍的稳定发展。
针对上述情况,我省对专职消防队员的录用和退出条件作了限定,可确保队伍战斗力的生成;同时,为保障合同制消防员的合法权益,对专职消防员的社会待遇进行了明确。确定了队伍管理模式,规定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照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限定专职消防队日常执勤备战人员不得少于总数的70%。
张卫功介绍,今年1至10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5415起,死亡14人,受伤21人,直接财产损失6086.2万元,受灾户数3850户,受灾人数1911人。从起火场所上看,全省住宅火灾居首位,共发生火灾774起,直接经济损失2816万元;其次是物资储存、餐饮娱乐、商场市场、农副业生产加工场所火灾居多。从发生火灾的原因上看,因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居首位,共发生1559起,玩火715起,电气火灾674起,吸烟330起,生产作业类火灾129起,还有自燃、防火、雷击等原因引起火灾。
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建筑物可委托管理
根据《规定》,我省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一次,对设有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关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养、维修,并明确从事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检测服务的法律责任。
今后,我省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实行统一管理。同一建筑由两个以上火灾高危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制定联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我省将针对冬季火灾特点规律,立足于“灭大火、打硬仗”,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和训练制度,强化对辖区节庆活动场所、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的“六熟悉”,开展针对性实地实战实兵实装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以最快速度到达火场救人、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