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庆城一镇党委书记借用企业车辆作公务用车被免职
大西北网11月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10月31日,庆阳市纪委通报了庆城县庆城镇党委书记屈敬超借用企业车辆作为公务用车,受私企老板邀请到KTV唱歌娱乐,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10月30日,庆城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屈敬超庆城镇党委书记职务。
接受私企老板邀请参与高消费娱乐
庆阳市纪委通报称,2013年9月9日20时许,庆城县庆城镇党委书记屈敬超乘镇政府司机驾驶的私企老板汽车,受私企老板邀请,到庆城县某KTV唱歌娱乐。期间,消费了啤酒、果盘、茶水等,并有3名女服务员负责倒酒、点歌,共计消费2088元,私企老板结算了所有费用。屈敬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企业老板邀请参与高消费娱乐,借用企业车辆作为公务用车的行为和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庆阳市市委“实施细则”及庆阳市纪委“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和要求,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10月30日,庆城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屈敬超庆城镇党委书记职务,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10月31日,庆阳市纪委决定将屈敬超违纪问题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责成庆城县委对网民反映的其他问题进行彻查,问题查清后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庆阳市纪委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屈敬超违纪问题为反面典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监督执行中央和省、市各项规定要求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特别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元旦、春节等节日和市、县(区)“两会”期间的执纪监督工作,坚决纠正“四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庆阳市委“实施细则”及庆阳市纪委“五个严禁”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绝不姑息。要充分利用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监督评价系统、领导电子信箱等载体,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举报力度,对媒体披露和网络反映的问题,要速查速办,从严处理。
原文链接:http://gansu.gscn.com.cn/system/2013/11/03/010493642.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