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0月31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围绕各类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餐饮服务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污染源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据了解,专项检查将我省14个市州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其中以兰州、金昌、嘉峪关、白银、天水市为重点检查地区。为切实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环保厅成立了以副厅长董光国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污染防治处、总量控制处、人事处、科技标准处、环境监察处、监察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专项检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安排部署阶段、集中检查及督查阶段和总结阶段。检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检查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将检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按照环保部《关于做好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在对工业污染源、燃煤污染源以及移动污染源、烟尘污染源完成清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的各项措施,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要约谈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并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参加的督导组,加大督察力度,对发现违法问题不及时查处、检查工作存在遗漏、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我省将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源监管力度,对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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