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也需要人民群众依法参与
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
法制社会,公民权利要依靠法律来保障。同样,公民也要自觉服从法律。实践中,公安民警在巡逻过程中依法行使职权,开展盘查等工作时,一些群众(公民)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不予理解和配合。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认知上的偏差往往给巡逻民警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也容易引起不明真相群众的围观和别有用心的人趁机起哄。
维护一个有序的社会环境,打造平安兰州,需要公安民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同样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更需要公民切实提升法律素养,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开展工作,理解支持公安民警为维护社面治安开展的巡逻等各项工作。以下是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依法行使的权力:
(一)盘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检查涉嫌车辆、物品;
(二)查验居民身份证;
(三)对现行犯罪人员、重大犯罪嫌疑人员或者在逃的案犯,可以依法先行拘留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四)纠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
(五)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六)在追捕、救护、抢险等紧急情况下,经出示证件,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的交通、通讯工具。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坏的应当赔偿;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希望更多的群众在了解这些法律相关规定后,能对公安巡逻工作给予更大更多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警民一家亲,让我们共同携手打造一个法制保障下的和谐有序社会。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