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各省(区、市)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和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调整表。本次电价调整是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除云南、四川两省不作调整外,其余各省都将下调,降幅在0.60-2.50分/度(含税)之间。其中甘肃省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度下调1.25分。
本次调整是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各地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也适当降低。全国31个省级电网中除云南省和四川省未做调整外,其他29个省市均下调了上网电价,其中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降幅最大,为每度电2.5分,黑龙江降幅最小,为每度电0.6分,29个省市平均降幅每度电1.4分。
同时,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度将提高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度则提高0.2分钱。此外,除西藏、新疆外,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度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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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