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甘肃日报10月14日讯 记者近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已确定4家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并组建了首批由移植外科医师及护士等组成的获取团队,分区域负责人体器官获取工作。从9月1日起,我省人体捐献器官的获取工作必须由这4家组织负责实施,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自动进行器官分配,以确保捐献人及其捐献器官的溯源性。
据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今年9月1日起,公民捐献的器官由专门成立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获取,由器官分配系统自动分配。据此,省卫生厅下发《关于成立甘肃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死亡判定专家组的通知》,根据前期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情况,确定省人民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等4家具备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为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并为上述医院划定了服务范围,不得超范围开展工作。
通知明确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不参与器官分配,不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人生命状态的判定。“死亡判定专家组”在全省范围内选拔,由三级甲等医院副高以上职称的神经内、外科和重症监护等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将在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独立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人生命状态的判定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潜在捐献人时,应当主动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其指定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报告,禁止向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转介潜在捐献人。
通知要求,当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所在移植医院不具备需获取器官对应的移植科目资质时,应当根据人体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由该器官接受者所在的移植医院派出移植外科医生获取该器官。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在现场见证捐献器官获取全过程,并核实和记录获取的人体器官类型及数量。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