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兰州黄标车无标车主城区禁行

时间:2013-10-07 21:0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兰州市将于2011年11月对在用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发放,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黄标车、无标车主城区禁行制度。
 
  核发、补发范围:2012年1月1日起新购置并注册登记的汽车可到兰州市车辆管理所申领环保标志。2012年1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在年检年审有效期内的,可在公布的8个检测核发点申请补发环保标志。超过年检年审的机动车,在年检时同步检测核发环保标志。申领环保标志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供现场采集车辆信息。外地登记注册的机动车,申领环保标志的,需提供机动车注册地环保部门的委托检验证明。
 
  环保标志核发程序。核实材料的真实性。环保标志办理人员录入新车信息。
 
  对符合条件的车辆核发环保标志(绿色标志)。环保标志背面应打印标志编号、车牌号、排放标准、有效期。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环保标志的核发补发时间为2013年10月20日前。2013年10月20日之后,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与车辆年检年审时间同步。(更多关注请点击大西北网频道城事   网址:http://www.dxbei.com/n/chengshi/)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白银城区昨起限制黄标车通行
  • 今年底前黄标车全部淘汰
  • 兰州市黄标车 年底前要全淘汰
  • 我省年内全面淘汰2005年之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 我省出台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 甘肃省出台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办法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