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
大西北网9月27日讯 9月27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未来创新发展储备高层次人才,缓解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该厅日前出台《关于科技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
意见鼓励支持各市州开展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加入到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列、进入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省级科技计划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科技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同时,支持富民强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星火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人员素质,增强项目的实施能力。
意见提出,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结合国家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开展研究,并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所承担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做科研助理或者作为辅助人员,参与项目实施。
意见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大学生创业申报的国家技术创新基金,在评审时给予更多的关注,帮助完善材料和工作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鼓励科技小巨人项目承担单位引入科研助理机制,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继续联合省内各高校举办“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带动高校毕业生以创业促就业,建立起长效的大学生创业培训机制。
同时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落实见习补贴政策。要通过实施科技项目,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项目承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并通过见习,吸纳优秀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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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