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2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决定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由目前“国三”升级到“国四”,而我省情况如何?9月24日记者联系省发改委和相关部门获悉,我省成品油质量标准将同步“升四”,至于具体价格,目前在制定当中,待省政府批准后才能公布实施。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决定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其中,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每升加0.21元和0.32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则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按照国家已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9月24日,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意味着明年我省也将全面销售使用“国四”标准的成品油。
同时,据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介绍,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总体要求,中石油已在7月1日将“国二”段柴油升级为“国三”段,同时将在2014年1月1日对汽油从第三段升级为第四段;2015年1月1日起,对柴油从第三段升级为第四段;2018年1月1日,汽、柴油从第四段升级为第五段,全面实现“国五”标准。目前西北销售公司将在10月至12月期间,在逐步消化现有库存的同时,实现质量标准“由三升四”。对于油价的调整,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结合甘肃实际情况制定方案,但要经省政府批准后,才能下发执行。
此次国家公布统一的加价标准后,具体操作将交给地方,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可以省为单位,也可以城市为单位自行确定油品质量升级进程,并适时按国家规定的加价标准出台当地的加价政策。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