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专稿(新华军事评论员郑文浩)对于中国的无人机在东海正当巡逻,日本媒体大呼小叫争相炒作的同时,甚至放言“对于‘侵犯日本领空’的无人机,防卫省考虑将其击落”。此话一出,引发广泛关注。从现实来看,像美国的全球鹰,中国的翔龙这些长航时侦察无人机,并没有作战的功能。即便双方的无人机在空中相遇,也仍然是“你干你的,我干我的”,互不妨碍。但从长远来说,双方对对方的无人机实施攻击,甚至双方的无人机实施空战的可能性的确很大。
由于中日都是亚洲乃至世界都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国家,因此双方虽然在钓鱼岛上存在争端,但双方也在竭力避免将之演变成两个国家军事上的激烈冲突,尤其是要避免人员伤亡,否则势必会激化冲突和矛盾。目前中日两国的空中力量的主力战机完全具备在钓鱼岛海域上空长期对峙的能力,但一方面这样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战斗机在空中的激烈较量也非常容易造成意外的冲突,使事态进一步恶化。
日本一直在积极引进美国“全球鹰”无人机。“全球鹰”在海上监视上性能非常出色。例如2005年在“全球鹰海上演示验证”GHMD项目中,美国海军采购了两架全球鹰飞机。它最大航程可以超过20000公里,可以在2万米高空飞行30个小时以上, 通过一系列测试和演习,全球鹰表现出了卓越的海上监视能力,稍后美国海军采购了RQ-4N海军“全球鹰”飞机,它配备有源相控阵多功能雷达、先进数据链和光电探系统,海上监视能力更强,日本购买全球鹰,就是看上了“全球鹰”的这种特性。全球鹰从冲绳起飞,可以在我国钓鱼岛上空飞行30个小时,探测距离直逼我国大陆海岸线,这对于我国维护钓鱼岛主权是非常不利的。
随着无人机的发展,反无人机的各种手段也将显露出冰山一角。首先登场的可能是针对无人机的软杀伤手段,例如日方可能在将来我军无人机巡逻时,使用专用的电子战飞机,对我军无人机的通讯进行强烈的电子干扰,影响我军正常的空中巡逻,甚至不排除使用网络入侵等手段使我军无人机迫降甚至自毁。从原理上来看,无人机必须在指挥控制中心的遥控下才能完成作战任务,其获取的战场态势信息及自身的状态信息也必须传输到指挥控制中心进行分析处理,指挥控制中心从中提取有价值的战场情况,并据此操纵无人机采取各种战术行动。因此,通信链路对于无人机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针对这一特点,可对无人机与指挥控制中心之间的通信链路实施有效的电子干扰,使无人机的飞行和作战任务的执行受到极大的限制,从而大大降低无人机的作战能力,甚至使其完全丧失应有的功能。
从目前的态势来看,针对无人机的软杀伤将成为首选方式,而且实施这类电子干扰的平台,也将由无人机来承担。例如无人机可以采取编组模式,即一种平台上安装不同的设备来搭配使用。一次海上巡逻可以同时出动2-3架高空无人机,其中1架负责遥感侦察,而其他无人机负责对可能遭遇的敌方无人机实施电子干扰。这样的编组模式,甚至能够支援有人战机的小规模作战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