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产生纠纷 一巴掌竟酿命案

时间:2013-09-21 14:5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犯罪嫌疑人赔偿死者家属21万余元 终审因过失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记者 金振华鑫报讯  酒泉一男子和邻居因拉电线产生纠纷,不料一巴掌去竟导致邻居跌倒死亡。庭审中,打人男子解释他只是一时冲动打了邻居一耳光不料后果如此严重。昨日记者从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打人男子终审因过失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同时自愿赔偿死者家属损失21万余元。


  一巴掌打死人,酒泉男子葛某怎么都没有料到冲动时的一巴掌会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不仅邻居因此命丧自己手下,自己也因为涉嫌过失杀人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9月24日晚间8时30分徐,葛某因为拉电线问题和邻居周某发生争执引发打架。在打架过程中葛某朝邻居周某脸上扇了一巴掌,结果导致周某当场倒地后脑勺摔在水泥地面上。事后周某虽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不幸身亡,由此葛某因涉嫌过失杀人被警方抓获。该案一审在肃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葛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表示忏悔,他认为当时自己只是和周某打架,但是绝对没有蓄意伤害周某的意思,只是由于一时冲动疏忽大意才酿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该案民事部分,葛某家人主动赔偿死者周某家属损失21万元,取得了周某家属的原谅。2013年2月14日,该案一审判决认为葛某过失杀人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审宣判后葛某不服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葛某一审认罪态度真诚,且赔偿受害人损失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可从轻判处。昨日记者从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二审以过失杀人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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