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居民交了一年的房租和押金,然而,当想要提前退房时,房东却不予退钱。于是,居民找到嘉峪关路街道司法所寻求帮助,随即,工作人员经过耐心调解,终于化解纠纷,双方满意而归。
日前,居住在嘉峪关路街道辖区的李先生前来咨询称,年初时,他在兰钢小区租张某一套房屋。双方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并支付1年房租及押金。由于本月李先生老家有事需要提前退租,房东以租赁期未到为由不予退还房租及押金。工作人员介绍到,调解员给他们讲解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并告知房东可以收取违约金,但是必须退还租房押金。如果房东不退还,租房者可以起诉对方。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房东同意退还剩余房租。李先生对处理结果也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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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