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当了一辈子农民,如今成了按月‘领工资’的职工了。”皋兰县忠和镇忠和村一社年逾花甲的张忠寿、杨青菊夫妇领上639元养老金时高兴地说。据了解,目前皋兰县首批已有335名失地农民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征缴349.3万元,政府补贴1190.52万元。从8月份起,335名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失地农民,每人每月将能领取639元养老金,在立冬前每人还能领取700元的取暖补贴。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皋兰县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2〕126号),结合实际,制定了《皋兰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建立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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