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4日讯据新华社报道,记者3日从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陕西省环保部门共开出渭河流域水污染“生态罚单”1.4亿元,渭河干流沿线的宝鸡、西安等多地受到了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生态处罚”。
据了解,在1.4亿“生态罚单”中,西安市因渭河干支流污染超标需缴纳补偿款1742万元,咸阳市因渭河干流污染超标需缴纳补偿款540万元。
“生态罚单”是陕西3年前为促进渭河治理出台的整治措施,即对渭河干流沿线城市制定水质控制目标,以水质监测结果评价各市的污染治理成效,下游城市超标,将向上游城市缴纳补偿。
据了解,今年这1.4亿元的渭河生态补偿金将上缴陕西省财政。陕西将拿出补偿金的60%用于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群众饮水安全工程,40%用于奖励水质改善明显的设区市关闭污染企业、开展生态修复等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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